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委委托拍卖罚没物资的拍卖公告发布载体和征集潜在竞买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拍卖公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拍卖公告的公开信息功能和招商促销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每期罚没物资拍卖公告以《深圳商报》为法定载体发布(拍卖法规定的“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以《深圳商报》发布时间为计算时点),并提前1至3日在拍卖机构网站、市财政委网站、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市拍卖业协会网站发布。我委在每期委托拍卖合同中约定受委托的拍卖机构负责落实发布,受委托的拍卖机构为发布每期拍卖公告的责任主体。我委负责配合受委托的拍卖机构在市财政委网站发布每期拍卖公告。 二、为加大罚没物资拍卖宣传力度,正确指引社会公众关注和阅读每期拍卖公告信息,我委决定征集罚没物资潜在竞买人信息。潜在竞买人信息登记后,我委统一整理形成潜在竞买人信息库。拍卖机构在每期拍卖公告发布后24小时内向潜在竞买人信息库的所有潜在竞买人发送提醒短信或电子邮件。请有意者于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9月30日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现场报名。有意者到我委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须填写《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拍卖罚没物资潜在竞买人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现场报名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904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8:00,咨询电话:83933115、83938677。 (二)电子邮件报名。有意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须将填写好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拍卖罚没物资潜在竞买人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标题名称格式统一为:报名者名称—潜在竞买人报名表),将该PDF文件发至我委指定电子邮箱(szsczwyh@qq.com)。 本公告同时在市财政委网站、深圳政府在线网站、12家市政府指定拍卖机构网站、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市拍卖业协会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拍卖罚没物资潜在竞买人报名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4年7月7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拍卖罚没物资 潜在竞买人报名表
本人(单位)已认真阅读《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委委托拍卖罚没物资的拍卖公告发布载体和征集潜在竞买人的公告》,自愿报名登记成为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拍卖罚没物资潜在竞买人,并同意接收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及其委托的拍卖机构所发送的罚没物资拍卖(含鲜活品拍卖)以及国有资产拍卖相关短信或电子邮件信息。
报名者(签名或盖章): |